金融公司分类如下-
基于负债-股份有限责任公司,担保有限责任公司,无限公司。
基于成员-一人公司,私人公司和上市公司。
基于控制权-控股公司和子公司,联营公司。
根据负债
有限责任公司-公司股东将不会被完全支付其股份,因此,公司的责任是有限的。在清算期间,公司将承担责任,直到他们向股东支付全部款项为止。
担保有限责任公司-该公司仅对担保金额负责。
无限公司-顾名思义,它对债务没有限制,他们可以在清盘时使用所有资产支付股东。
基于成员的公司-
一人公司-这些公司的唯一股东只有一个人。他们不需要任何最低股本。
私人公司-他们有一个以上的成员(最少2个),他们可以选择一个正在工作的人来代替过去工作的人。因此,股票的自由转让受到了限制。
上市公司-在这种情况下,最小成员数为7,最大限制为无限。与私人公司不同,对其他人的股份没有限制。
以控制或控股为基础的公司
控股公司和子公司–在这些公司中,一个公司的股份可以由另一公司全部或部分持有。该公司可能是母公司。母公司拥有/持有股份的公司将成为子公司。母公司可以控制子公司。
联营公司-在此,其他公司应拥有联营公司至少20%的股份。它们也可以存在于合资协议中。
其他类型的公司
政府公司-政府将持有50%以上的股份。该政府可以是中央或州政府,也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州政府的合并政府。
外国公司-在其他国家注册的公司,他们可以自己或与任何其他公司开展业务。
慈善公司-这些公司也称为根据第8条注册的慈善公司。它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慈善目的。
休眠公司-他们没有任何重大交易。它们是为将来的项目而形成的。
Nidhi公司-他们将从会员处收取押金并用于自己的事业。
公共金融机构-它们是进行公共融资的政府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