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责发生制与准备金之间的差异。

应计制和准备金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-

应计

  • 记录已发生但尚未付款的费用。

  • 责任的存在是确定的。

  • 适用于匹配的概念。

  • 每个收入报告应在一段时间内匹配相等的费用。

  • 根据实际文件证据制成。

  • 应计金额实现且确定。

  • 应计金额是特定金额。

  • 准确量化。

  • 可能或可能不会一直增加收入。

  • 预付费用,保险费等

规定

  • 记录尚未发生的费用。

  • 负债的存在并不完全确定。

  • 在审慎概念上工作。

  • 企业永远不应期望获利,而应为将来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失做好准备。

  • 根据可靠来源的估计/信息/不太可能发生损失的大量纪录片制作。

  • 拨备金额不确定。

  • 预期量是估计值。

  • 不一定准确地量化。

  • 导致利润下降。

  • 折旧准备金,坏账准备金等